圖片來源: Bastian樂威壯
網友提問:
我念法律系,畢業後找到銀行法務的工作,原本以為是協助法律諮詢,卻沒想到公司要我追討卡債,我實在受不了天天討債,決定離職。第二份工作,我刻意避開銀行業,找一般企業的法務工作,但工作沒多久,公司就要我向違約貨者拖欠貨款的客戶提告求償,我發現有些被告是真的走投無路,我卻不得不代表公司歩歩進逼,讓我很難受,感覺又像回到了討債生活。難道我念了這麼多年法律,最後只能改行嗎?
yes123建議:
不少人以為法律類的工作,就是幫公司審核或撰寫合約。但現實狀況中,法務要涵蓋的工作內容很廣,撰寫合約多半會讓較資深的法務人員處理。而催討、求償這類工作,常落到新人的頭上。
但這也不代表是老鳥欺負菜鳥,畢竟身為職場新人,無可避免的會有個過渡期,會遇到自己沒那麼喜愛的工作。也因公司還不了解新人的真正實力,不敢一下子就委以大任,而催討、求償多半有過往案例可參考,因此公司會希望新人能由這類有SOP的工作開始歷練。這是企業分派任務的慣例常態,不會因一人改變。必須試著說服自己先撐過這段時間,將來才有一展長才的機會。
至於客戶走投無路,雖說法律不外乎人情,但公司有營運的考量,因此很難去兼顧到這塊,建議你找機會和主管好好討論自己的工作內容,一來能進一步了解公司立場,也許能讓你對催討工作的想法改觀,二來也有機會讓主管多了解你的專長,幸運的話,說不定下次就有機會被指派到理想任務了。
若你還是想另換工作,面試時記得問清楚工作內容,包括實際負責的業務內容、細項,甚至可以請面試官說明最具挑戰之處。面試時多了解,才能避免和期待誤差太大的失落感。另外,也提醒你,求職時要把「工作內容」當作最重要的考量重點,不單看職稱,才能避免職務內容認知若落差的循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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