圖片來源:Het Nieuwe Instituut樂威壯
一般人找工作時,通常會先設定心儀的職務與公司,希望找到職務能志趣相合或自己喜歡的公司再去工作。也因為有自己主觀的期待,所以只會針對喜歡的公司遞履歷,甚至對應徵公司排出優先次序。
我認為,選擇自己所愛,是一種最佳的就業狀態,應該好好堅持下去,否則就會變成在職場上人云亦云、隨波逐流了。所以,我並不反對年輕就業者要有自己的想法,並挑自己所愛的職務去工作。能應徵上自己所愛的公司、工作與職務,真是太棒了。但問題是,你真的知道你愛什麼嗎?又知道愛要付出什麼代價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