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藝人長期居住國外,請領老年給付年資遭取消10年(資料照)
申請老年給付時,勞保局會比對戶政資料,若發現長期居住國外,將取消加保資格、年資無法併計,已繳保費也不會退還,還會影響日後領取勞保各項給付的權益。
過去就曾有女藝人出境後,透過職業工會加保勞保,後來向勞保局申請勞保老年給付時,她人也沒入境,是由爸爸幫她來申請,一查後發現她加保時人已在國外,因此遭取消加保資格,年資也被取消了將近10年,初估她10年累積的10多萬保費,全數無法退還沒入勞保基金,年資也不能併入老年給付內,若月投保薪資以基本工資22000元來計算,年資10年老年給付少領40萬9200元。